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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求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发布时间:2017-03-18浏览次数:3042

 

 于征求《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

(征求意稿)》

冀环科函[2015]1227

各有关单位:

为配合全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,做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,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编制工作,同时该标准已申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。

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。根据地方环境标准制订工作管理规定,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,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,于2015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厅(电子版上传至邮箱:hbkejichu319@163.com)。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://www.hb12369.net/)“科技标准”栏目“河北省地方标准”板块检索查阅。

联 系 人: 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  李红彦

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污防所    赵树慈

电    话: 0311-87801297(兼传真)、89253575

通信地址: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

邮    编:  050051

附件:

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
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

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北省环境保护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9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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