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
环办函[2015]2162号
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环境保护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保护环境,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》(HJ 2.1-2011)。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,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,请研究并提出意见,于2016年1月22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环境工程评估中心。征求意见材料可在我部网站环境保护标准栏目(bz.mep.gov.cn)查阅。
联系人:
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段光明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
邮编:100035
电话:(010)66556621
传真:(010)66556213
Email: biaozhun@mep.gov.cn
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孔令辉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鸿炜亿家一层受理大厅
邮编:100012
电话:(010)84913906
传真:(010)84915089
Email: zonggongban@acee.org.cn
附件: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3.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5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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